合同协议类办证指南

    合同协议类

    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公证。


    (一)借款合同

    1、出借人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公司公章;

    (4)借款合同(可由公证机构代为起草)。

    备注:出借人须是经人民银行、证监会、银保监会、商务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的机构,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借款人所需材料:

    (1)借款人是自然人的,其配偶应到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借款人是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同意借款的股东会决议、公司公章等。


    (二)股权转让合同

    1、转让方所需材料:

    (1)转让方是自然人的,其配偶应到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股权转让合同;

    (2)转让方是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同意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公司公章、股权转让合同等(可由公证机构代为起草)。

    2、受让方所需材料:

    (1)受让方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受让方是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同意受让的股东会决议、公司公章等。

    备注:(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受让人为原股东以外的人的,其他股东应到场发表同意转让并且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2)股权转让涉及国有或集体资产的,需提交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办理的挂牌交易的证明、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文件等。


    (三)提存协议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一方是自然人的,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合同协议;

    2、申请人一方是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公章、原合同协议;

    3、提存协议(可由公证机构代为起草);

    4、因提存标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注:提存公证通常是协议一方先将标的物(如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贵重物品或担保物等)交由公证机构,在另一方履行约定的义务后,由公证机构代为交付。


    (四)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一方是自然人的,携带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一方是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公司公章;

    3、合同或协议(可由公证机构代为起草);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发布时间:2022-02-24 15: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