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刚上班,当事人李阿姨匆匆赶来南京公证处,向公证员反映上周办的“出生公证”无法使用,希望公证处为她重新办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上周李阿姨一人就来到南京公证处为女儿办理公证,准备等疫情缓解后送女儿去国外读书,国外的学校需要她先提供“出生证明”公证的扫描件。公证员在初次办理时告诉李阿姨,“出生证明”有出生公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俗称出生证公证)两种形式,不同的国家有不同形式要求,有的国家经常变换形式要求,建议李阿姨确认后再办理。但李阿姨自以为是,认为两种公证文书既然都能证明“出生”,无所谓形式,便瞒着告诉公证员已经确认过了,就办理“出生公证”,结果却没能符合学校的要求,现在只好请假再来重新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公证”。
那这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不同呢?
一、公证事项不同(格式不同)
(一)出生公证
申请人:大头儿子,男,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
公证事项:出生
兹证明大头儿子于x年x月x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出生。大头儿子的父亲是小头爸爸(公民身份号码:xx),大头儿子的母亲是围裙妈妈(公民身份号码:xx)。
(二)出生医学证明公证
申请人:大头儿子,男,x年x月x日,公民身份号码:xx。
公证事项:出生医学证明
兹证明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于x年x月x日出具给大头儿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与前面的影印件相符,原件属实。前面的影印件中所附的英文译本内容与中文原本内容相符。
总结:出生公证是一种对出生情况进行陈述的公证,而出生证公证是对出生证书进行翻译并确认真实性的公证。
二、需要的材料不同
在出生公证中,依靠独生子女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户籍底根、单位出具的人事档案等能起到跟出生医学证明相同的作用。然而在出生证公证中则是非“它”不可,并对其逐字逐句翻译,不能增加或删改。
此外,去往美国、法国、希腊、台湾地区以及未成年人的出生公证需要附上个人近期两寸照片;而出生证公证则没有要求。
三、如何选择办理哪种公证呢?
首先,办理何种公证形式是根据所赴国家来确定的。通常情况下赴英美法系国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多是办理出生公证,赴大陆法系国家(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多是办理出生证公证。
其次,我国医院于1996年1月1日起开始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所以在1996年之后出生的,一般会被要求办理出生证公证,1996年之前出生的,通常办理出生公证。
最后,国际地位稳固的国家外事政策较为成熟,公证事项依照惯例办理即可。但部分国家正在开拓外事领域,外事政策时常变动,经常调整对公证事项、公证格式的要求,导致公证文书无法使用。公证员建议大家每次出国前主动与对方确认所需办理的公证事项,按照要求“对症下药”。
来源:综合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