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对出生公证知多少?我们一起来聊聊

    2018年7月16日一大早,市民张先生急匆匆地来到南京公证处,告诉公证员自己的女儿准备赴法国留学,学校要求办理出生公证,但女儿出生时并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时间紧迫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向公证处求助。

    公证员告诉张先生,这类情况是正常的,因为我国从1996年才开始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之前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可以凭借独生子女证办理公证。(如没有独生子女证,还可到申报出生的派出所调取老户籍底根,或调取自己、父母的人事档案证明自己与父母的亲属关系。)

    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聊出生公证这件事儿。

    在涉外公证中,出生公证是申办频率较高的公证之一,主要用于出国旅游、办理移民、留学、工作、移民等。通常有两种不同公证形式,出生公证和出生证公证,一字之差,截然不同,通常要根据公证书使用目的地国家的要求要办理。


    出生公证和出生证公证,一字之差,有何不同?

    出生公证是实体公证,直接证明申请人何时何地出生,并注明生父母的情况。

    出生证公证是对出生证进行公证,公证书中会有出生证的复印件和翻译件。

    个别国家会要求出生公证书中粘贴申请人的照片,目前常见的国家和地区有:美国、法国、哥伦比亚和我国台湾地区,照片应为申请人近期的二寸彩色证件照,请当事人办理前准备好。


    出生公证和出生证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区别吗?

    办理出生公证和出生证公证,提供的材料基本相同: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父母婚姻情况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民事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等);

    (3)申请人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能够证明与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4)父母的身份证,如果父母已故则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当事人也有疑惑

    办证中,很多当事人会问,我们一家人都在同一户口簿上了,派出所出具的户口簿还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吗,为何还要提供其他材料?南京公证处向您解释:鉴于我国目前还未建立起完善的户籍信息,户口簿只能反映与户主的关系,户籍信息对于“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情形未明确区分,常有户口信息登记错误的情况,因此需要提供其他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佐证。

    发布时间:2018-08-01 11: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