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司法部发布第三批全国公证指导案例。南京公证处办理的商品住房选房顺序摇号公证入选7号案例,该案例是司法部首次采用江苏省的典型案例,用以指导全国公证行业办理商品住房选房顺序摇号业务,展现了南京公证处在商品住房摇号领域作出的可贵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
2017年5月,南京市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全国首创实施公证主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在全国范围内引发广泛关注。“公证摇号售房”没有现成的做法借鉴,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公证协会认真分析研究相关工作流程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针对以往开发商主持的摇号售房出现的问题,出台系列规范文件,明确规定公证摇号的原则、流程及具体操作要求。
2017年5月31日,作为“全国首次公证摇号售房”活动在南京公证处顺利进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至2018年7月13日,南京公证处主持了151个楼盘,41504套商品住房摇号,210019组合格意向购房人获得平等购房机会,超过千万人次观看网络直播,得到公众媒体高度评价和司法部领导充分肯定。
公证以客观中立身份帮助制定购房选房规则、解释和运用规则,对选房摇号全过程进行监督、证明和公示,能够确保房产交易公开透明,有效预防房产销售过程中的暗箱操作行为,有利于消除社会公众疑虑、维护政府公信力,同时彰显公证制度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与价值,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获得公平合理的选购权益,避免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让我们再一次回顾去年南京公证处办理的“全国首次公证摇号售房”公证情景。
案件回放:
2017年5月,南京市某房地产公司星晖花园项目商品住房销售的申购人数大于房源数。根据南京市出台的调控政策,为保障销售活动公平公开透明,该项目的商品住房应当以摇号方式进行销售。5月29日上午,该房地产公司向南京公证处申请办理商品住房选房顺序摇号现场监督公证。
南京公证处把控流程:
1.审查申请人的信息。公证审查了房地产公司代理人提交的营业执照、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授权委托书、销售方案等材料;
2.复核申购人摇号资格。申购人的购房资格由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核验,向公证处提供盖章确认的《报名摇号清册》,公证处再次复核报名摇号清册信息,防止一人多号(根据南京市调控政策,主要复核防止一人出现3个及以上的购房号)、重号等情形,确保用于摇号的基础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防范人为操作摇号结果的情形发生。最后确认该星晖花园项目商品住房销售共有375组申购人,其中有356组符合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具备摇号资格。
3.主导制定《摇号规则》。与该房地产公司代理人进行充分沟通,制定了《摇号规则》,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本次摇号活动暂定于5月31日上午10时在公证处进行,如在公示期内有申购人提出异议且不能及时解决的,则推迟摇号时间;二是摇号活动由公证员全程主持;三是摇号活动采用电脑摇号方式进行,摇号电脑和软件均由南京公证处提供,摇号时电脑不得接入互联网;四是摇号活动现场生成摇号所需要的号码数据,须与申购人在《报名摇号清册》中的报名序号一一对应;五是摇号活动现场突发情况的处理规则;六是摇号活动通过公证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对外进行视频直播。5月29日下午,南京公证处通过官方网站对《报名摇号清册》、《摇号规则》进行了24小时的公示。公示期满,公证处未接到有效异议。5月30日,南京公证处对准备摇号使用的专用电脑进行了检查,与经检测合格的摇号软件共同封存。
4.主持摇号活动。5月31日上午10时,摇号活动如期在南京公证处举行,公证员主持摇号活动。首先,公证员现场介绍摇号活动的有关规则,安排公证员助理启封摇号电脑和摇号软件,操作电脑运行摇号软件生成摇号所需要的号码数据。随后,公证员宣布了摇号现场突发情况处理规则,公证员助理操作摇号软件随机生成了356组有效申购人的选房先后顺序号码。摇号结束后,公证员现场宣读公证证词,并对本次摇号活动使用的电脑和软件进行封存。
5.社会广泛监督。摇号现场,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房地产监管部门代表、房产公司代表、申购人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到场全程观看监督摇号活动。南京公证处通过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对摇号过程进行了视频直播。摇号活动结束后,公证处将摇号结果在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