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公证便民服务质量,关爱空巢老人

             近日,一位耄耋老人前来我处咨询公证事宜,公证员在接待老人并查看了材料后,得知老人与其老伴都是年近九十的高龄老人,老伴因腿摔伤在家休养无法亲自来到公证处办理相关事项。此次老人和老伴想做一个委托公证,委托在外地的女儿代为办理外地房产的拆迁安置和出售事项,然而关于一些具体办理事项老人自己却不是很清楚。问及老人的家庭情况得知老人有三个子女,均在外地或者国外,无奈老人只能自行前来咨询办理。然而因为委托人无法到齐,当时无法办理公证,告知老人需要和公证员约定时间再由公证人员上门办理,并且需要老人确认办理公证的相关细节事项。老人也十分通情达理的表示同意,但是也面露着急的神色,一直重复“麻烦你们尽快,我怕拆迁办手续来不及办理”,在安抚了老人并让老人先回家等电话后,公证员翻看了自己的时间安排,并在当天下午和老人及其老伴进行了多次的电话沟通终于确定了委托书的内容和份数。

    第二天下午,公证员及助理即携带材料前往老人家中为其办理公证,来到老人家中,两位老人的精神状态都非常好,思维清晰,语言表达流畅,完全看不出来近九十岁的高龄。在办理完公证后,老人需要再次回到公证处缴纳公证费并领取公证书。公证人员和老人一起乘坐公交车回到公证处,由于老人没有月票也没有零钱,公证人员还为老人刷了月票。老人到达公证处让等待了半小时后顺利取走了公证书。

    这件事不禁让我思考针对高龄空巢独居老人没有子女的陪伴也没有现代化的交流途径,甚至没有便捷的出行方式,老人常常无法正确高效寻求法律服务及帮助因此可能需要来回跑好几趟才能办完目标事项。过程中也可能出现各种问题。公证处是否可以考虑为高龄的独居空巢老人提供一些便利服务,例如电话或者上门咨询、与老人的子女增加沟通、为老人提供较为便捷的缴费和领证手续服务等等。个人认为,公证处的服务对象是广大需要法律、公证服务的人群,但是由于不同人群有其不同的特性需求,如果能制定针对特殊群体的服务方案,势必能够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我们的服务落实度。但是制定方案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如何平衡公证处人员安排及工作的分配问题,以免服务好了特殊群体却降低了对大多数人群的服务效率。综合考虑才能有效切实地提高服务质量。

    发布时间:2017-10-26 13:45:53